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

朋友

  我朋友不多,跟朋友也不見得頻密相見,年過半百後,沒想過要結交新朋友了,因為相交相知也要點心要點力要點堅持,始終朋友就是要互相遷就,不想再重新適應,再遷就更多更多了。

  於我而言,同事做不了朋友,我轉過好多份工,有過不少同事,但由於背景不同,學歷不同,當中總有點犀利的眼光。當我以為同事怎樣也不會成我的朋友時,世事就是好奇妙

  我在當編輯工作時有幾位我認為感情一般的同事,有一撮是每weekend到蘭桂芳happy hour,有一撮是weekday午飯時間到灣仔室內運動場打羽毛球,當時的工作和生活也很寫意。大家離開後沒有聯絡十多年,後來一位同事於網上提議出來晚膳,我們於是在中環一家日本料理吃了頓烏東,很好味啊。然後又只剩下兩位同事保持著泛泛之交的友誼,我也沒有想過跟她俩建立更深的情誼。

  去年我媽離世,我無特別意識地把為媽辦身後事的安排whatsapp她們,怎知在大酒店舉行儀式當晚,她倆結伴而來,那剎間我還以為她們都是弟婦的朋友,因為其中一位跟弟婦一樣,是佛教徒。當知道她們是因我而來,相當感動,至此,我和她們的之間的誼情深了,大家的包容性也大了,現在她們成為我相當要好的朋友。

  再數下來就是幾個中學同學的朋友,很好的朋友。也有一位大專同學的朋友Tina,她是唯一的介別代表了;不過我們見面時火星撞地球,平時辦公時間以電腦skype聯絡,反而溝通得不錯。我應該還有一位很親密小學時代的朋友,但因我的愚昧輕心,我把她失散了。失散了幾十年,懊悔了幾十年,為什麼如此輕易放棄一位青梅竹馬的朋友。

  關於這位小學同學,愈寫記憶愈回來,她頗義氣,我與她在學校時可以說是很要好的老死,但因為一次事件,我跟她有點芥蒂,事緣班中有一位較頑皮的同學,當時的中文老師恍如訓導主班,她在班中說一位男生實在太頑皮,準備趕出校,但她開出一個條件,如果有人担保他的行為,男生便可以留低,老師說這話時,大概認為男生已使班裏同學神憎鬼厭,一定沒有人會担保他的,怎知就是我同學挺身而出,說出要担保他,全班頓時雅雀無聲。

  後來我私底下希望用我的說服力,和跟她如此老死的關係,要她改變初衷,但她不領情,我就覺得很沒面子,我和她的交情就比不上那壞同學嗎?其實,現在想回來,那個壞孩子也只是活潑一點,愛駁咀,坐不定,欠交功課等等,但不算頑劣,經過那次事件,他好像變乖了,可能他真的不想辜負我的同學,結果是壞孩子跟我們一樣,順利畢業。

  我同學後來有了一個英文名字叫Fanny,我們長大了一點後一起坐地鐵,當時的地鐵剛開通,那是荃灣至中環線,她突然大聲呼叫~

  「非禮呀,有人非禮呀,喂,你咪走呀,我叫警察呀!」

  「唓,你肥到好似豬咁,邊個會非禮你呀!」Fanny身邊一個男人當場奚落她。

  「你呀,你非禮我呀,咪走呀,我叫警察呀!」Fanny繼續大叫。

  後來,那個男人在下一個站下車了,我全程不發一語,怕事的站在一旁,我甚至會懷疑Fanny真的是搞錯了,那人怎會非禮她,因為她根本不是一名美女。經過很多年,我慢速地成熟,才覺得當時自己不是人,怎能任由一位要好的朋友孤身戰鬥,自己從不站在她身旁支持她,怎會懷疑她行為的真偽呢?

  Fanny後來舉家移了民,她在加拿大升大學。幾十年前她剛回港就打電話給我,我當時在接另一個電話,怱怱掛她的線,又魯莾地把她留下的電話丟了,自此又是幾十年,直至20168月中,我稍為殷切地祈禱,希望天主幫我聯絡她,之後在執拾房間時看到一個舊的電話簿,心血來潮地揭開index Y,找到一個我自己也忘記了曾經寫下的一個加拿大地址,還有厚厚的塗改液的痕跡,我寄了一封雙掛號信去,也知機會渺茫,過了一個月也沒有音訊,也應該死心了吧,今生再見無望了吧

  至9月中,一個辦公時間的早上,手提電話响起:

  「喂!」

  「elsa?

  「係!邊位?」

  「我係Fanny呀!」

  「喂!你呀?真係你呀?我搵咗你好耐啦,你收到我封信啦?」

  「唉,封信兜兜轉轉,我哋都搵嚟搵去,不過我哋係老友嚟架嘛,梗見得番嘅。係呢!你點會有我個地址架?」

  「我真係好開心啦,我以為以後都搵唔到你啦,我係天主教徒,唯有祈禱啦,嗰個地址係我最後搵到嘅嘢啦。」我心情興奮,真有恍如隔世的感覺。

  「你封信寄咗去我加拿大嘅地址,而家係我老公同個女喺度住,我個女身體唔好,佢爸爸照顧住佢,我番咗嚟香港啦,而家同我媽一齊。我之前返過嚟香港都聯絡唔到你,去過你住嘅屋企,原來你搬埋添

  似乎有很多未完的話,那天之後直到現在還未有跟她正式見面,因為她因家事實在太忙。我倆都以whatsap保持通訊,能找回這位老朋友,於願足矣。朋友,今次不會不辭而別,或無故失聯了。

  我是天主教徒,也參加過一些宗教聚會,教友們大都是已婚,而我是單身的身份,大家的共通點不多,我沒有一個教友朋友。因此,我又以為我的朋友層面,就此而矣。

  最近,就是今年914日晚上,我加入了一個天主教的小組「聖母玫瑰小組」,形式有點像基督教,有歌詠、集禱、專題講座和小組分享,小組完畢後還每人來一個親切的big hug。雖然她們大都已婚或已有男友,但在這一個半小時內,大家都集中在靈修生活上,我身處其中不感隔漠,我覺得天主已為我安排了一個可以進一步修道的好地方。這小組成員會成為我每週傾訴心事的渠道,因為小組有一個協議,就是不會向任何人涉露成員的任何資料。

  很感恩,我又多了一些朋友。



2016年11月3日 星期四

要走的,不能留

  我媽2015年初走的,她入院時,我公司一位同事的爸也入院,媽走了,她爸在年中出院了。我當時心想,為什麼我媽沒那麼幸運,大家年紀差不多,為什麼要走的是我媽,我多希望她多留一會啊,多幾星期也好,多幾個月就更好!

  到了2015年尾,同事的爸走了。
  
  在大酒店為媽打點的一晚,做夢也想不到我的舊同事Agnes Jessica 會來送媽一程,也不能說什麼喜出望外,因為想都未有想過,那一刻我其實以為她倆可能是弟婦的共同朋友,因為弟婦和Agnes都是佛教徒。

  從此,我對這兩位朋友重新定位,我更珍惜與她們的友誼,懂得對她們的缺點也更包容。我們談的東西更深入,也讓她們知我更多家事。當時Agnes Jessica雙親還在,我當時心想,為什麼同輩之中,我會是最早成為孤兒的一個(當然是最老的孤兒啦),為什麼我媽不能留世久一點呢?

  到了2015年中,Agneswhatsapp 通知她爸爸離世了,我與Jessica結伴到大酒店為殷伯母上香,見到她一家人在一個小的禮堂上為父親做法事,Agnes儼如財政大臣一樣,打點一切支出。她說她雖是佛教徒,但沒有我弟婦一樣認識什麼高人,她都只是按俗例為她媽打點身後事。

  有一樣事說來奇怪,婆、爸、媽都是在同一大酒店辦身後禮儀的,除了婆婆那次我感到靈堂有點不自然外,爸那次使我感到現場環境溫暖得多,可能是弟婦的號召力強,把靈堂氣氛搞熱哄哄吧。到媽的時候,我真的不感到靈堂有什麼陰森氣氛,倒有點熱閙哩。我告訴自己,日後有需要再踏足這裏,為親朋戚友躬個鞠,也真的沒所謂。

  2015年尾,近聖誕節,我與Jessica Agnes原訂的自助餐聚會因Jessica要回美國探病重的父親而費盡惆繆,最後預買的餐券由我老同學Lindy頂上;她即日買到飛機票回美國,我們繼續在whatsapp保持聯絡,到達後她說她父親手術後稍有喜色,隔天又變為病危,再隔天終於殺手塵寰了。

  這個2015年完結了,帶走了我和我朋友的親人。我才恍然大悟,媽、同事和朋友的爸爸,都是同一年去世,只是年頭年尾的差別,原來是要走的,不能留。





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

在街上長大的孩子

  怎樣才是幸福的童年呢?一般人都認為是父母的供書教學,成長期間豐衣足食吧。

  每想到這個命題,我就會記起去年一個街上的畫面,到現在仍瀝瀝在目,當然在很多人眼中,這其實只是一些小小的生活瑣事,只是自己看到眼裏,就將之放得無限大。

  那次因熟人介紹,我在旺角街巿附近一個街舖看中醫,然後一連幾晚放工後去飲預先煲好的葯。

  2015年一個星期六晚,我在中醫藥店收工前去飲葯,然後到附近一家沒有任何佈置的車仔麵店吃車仔麵,那裏面積也算大,可以放五、六張中型枱,每枱可坐五至六人。麵檔有兩名婦人在OPEN KITCHEN工作,淥麵滔餸交食客。還有一位中年男士,在店舖裏執頭執尾,相信他就是店舖老板。還有,還有一位約八歲的小朋友在店內溜連,他是其中一名婦人的兒子。

  這晚店內空無一人,我差點以為收工了,詢問之下他們收晚上十點,我想我吃完碗麵就差不多收舖了,因為大家都在執拾東西。兩婦人當中一名年紀相對較輕的,約四十歲左右,一邊把食物放入雪櫃,一邊雀躍地大叫~

  「今晚準時收工!」

  「咁去邊呀?」小朋友天真的問。

  「你爸爸喺屋企煮定餃子等你番去食飯呀。」較老的婦人說。

  「唔去街呀?返屋企呀?」小朋友盼望地說,似乎晚上十點收工尚早,而且很少這樣的早。

  怎知,當我的麵快吃完之際,一大班,約十人,但不是都相識的食客,不約而同的走入店舖點餸食麵,兩個婦人都非常無癮地把早已放進雪櫃的食物再拿出來,小朋友則退到一角,默默的看著大人開工,似乎他已見慣這突如其來的場面,而那位男BOSS則默默的繼續工作,替客人寫紙仔點菜,不發一言的努力多賺點錢,這就是他們的默契了。

  這情景進駐我腦海中,留下很特別的感覺,印象難忘。再過兩天的午後,我路過舖頭,沒有進去吃麵,但就見到媽媽和兒子坐在舖頭前的石階上,親密地傾談,媽媽從那工作圍群袋口一次又一次的掏出幾粒糖,交給兒子,就回店內忙碌  地工作,兒子仍坐在石階上吃糖,習慣性地在望街,做他的街童。

  或許很多人眼中,他是無聊生活著,每晚等媽媽收工回家的街童,我卻看出他是幸福的,每分每秒都跟著媽媽,他是有媽媽照顧著的小孩子;幸好這小婦人能帶著兒子幹活,她的老板看來也沒什麼,就讓孩子在店內生活,也讓她媽了無牽掛的邊照顧孩子邊工作,母子倆每天相依為命的過活,這是挺甜蜜的事。

  至於孩子,也不見得他因此四處亂闖,他每天在舖頭見著不同的食客,在街邊看著形形式式的人走過,也算是一種體驗生活態度的方法,不管他將來讀不讀得成書,不知他將來幹什麼職業?我想,他起碼會是一個懂得踏踏實實,純純品品地,也可以好好過日子的人。

  跟著媽媽的, 都是幸福的。